一、評價分析結果 通過對江西新瑞豐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狀況的安全生產設施檢查、檢測以及安全技術措施和管理體系審核、檢查,以及定性、定量分析和評價,得出以下結果: 1、該企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觸電、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車輛傷害、高處墜落、容器爆炸、灼燙、灼傷、淹溺、噪聲、高溫、坍塌等,其中火災、爆炸、中毒、灼傷最主要的危險因素。 2、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18)辯識,對本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該公司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單元及儲存單元均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3、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等十部門[2015年]第5號)、《危險化學品目錄》(2022年 十部門第8號公告)辯識,該項目涉及的原輔材料及產品中屬于《危險化學品目錄(2022調整版)》中物質的有乙醇、乙酸乙酯、正丁醇、氫氧化鈉、氮氣(壓縮的)、硫酸、鹽酸、丙酮、石油醚、磷酸和氨水等。 4、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2018年國務院703號令修改)的規定,該公司涉及的硫酸、丙酮、鹽酸為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等有關規定,對該項目使用或生產的危險化學品進行監控化學品辨識得出,該公司使用的原料、產品中不涉及第一、二、三類監控化學品。 6、根據《高毒物品名錄》(2003年版)的規定,該公司不涉及高毒物品。 7、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監總管三[2013]12號)辯識,該公司涉及的乙酸乙酯屬于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 8、根據《易制爆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17年版]》(公安部公告[2017.5.21])辯識,該公司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9、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應急管理部等四部門公告[2020]第1號的規定,該公司涉及的乙醇屬于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10、危險度評價法結果表明,該公司202罐組危險度等級為Ⅰ級,屬高度風險;其他項目裝置均在屬中度危險及以下。該公司生產中對工藝的溫度、流量、壓力等參數設置有檢測、自動控制、聯鎖、報警等裝置,以有效監控異常情況并及時處理;對罐區儲罐配備溫度、壓力、液位等信息的不間斷采集和監測系統以及可燃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 11、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表明,選定的單元危險均屬于“可能危險,需要注意”及以下。 12、采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檢查表》等進行評價和分析,結果表明:該企業表中各項符合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發證條件。 13、根據《應急管理部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分類整治目錄(2020年)的通知》(應急〔2020〕84號)檢查的結果,該公司提煉一車間(甲)二層設置機柜間屬于停產停業整頓或暫時停產停業、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類。該公司提煉一車間機柜間已根據抗爆設計,進行抗爆加固處理;同時機柜間根據自動化提升改造工作同步進行整改,已承諾自動化改造提升工作于時間節點前完成,由吉安市應急管理局、新干應急管理局確認蓋章。 14、根據《關于印發<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的通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監總管三〔2017〕121號)對企業是否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進行判定,該項目不涉及重大安全事故隱患。 15、根據《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化工企業自動化提升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贛應急字〔2021〕190 號)要求,公司已委托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對廠區進行了全流程自動化診斷及全流程自動化提升改造。根據江西省應急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推動危險化學品(化工)企業自動化改造提升工作的通知(贛應急辦字[2023]77號)要求,企業已出具承諾,企業承諾自動化改造提升工作于時間節點前完成,由吉安市應急管理局、新干應急管理局確認蓋章。 16、該公司不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根據《基于人員定位系統的人員聚集風險監測預警功能建設應用指南(試行)》要求,進行了人員聚集風險監測預警功能的人員定位場景建設內容,對人員聚集進行監測并迅速發出預警;據《“工業互聯網+危化安全生產”試點建設方案》(應急廳〔2021〕27號)、《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GB30871-2023)的要求,企業建立了特殊作業的的審批與管理機制,通過標準化的審批流程、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和智能畫的監控技術,企業可以有效提升特殊作業的安全管理水平,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結論 綜上所述,江西新瑞豐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安全條件滿足相關要求,安全設施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范要求。企業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企業日常管理嚴格,生產近三年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從法律法規符合性、安全設施有效性、安全技術措施、安全管理措施等方面看,主要負責人、主管生產、設備、技術、安全的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等具有相應學歷,符合《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贛安〔2020〕6號)要求,企業制定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定期進行隱患排查、積極落實隱患整改并按要求填報隱患排查與治理系統,安全風險屬于可接受風險,企業在役裝置安全設施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風險屬可接受范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