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對江西盛翔制藥有限公司進行安全現狀評價,得出以下的評價結論: 危險危害性評價匯總: 1、危險有害因素辨識:企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機械傷害、觸電傷害、中毒和窒息、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傷害、灼燙、噪聲、其他傷害等。項目最主要的危險因素是火災、爆炸。 2、危險化學品辨識:企業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甲苯,無劇毒化學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不涉及高毒物品;涉及特別管控化學品酒精(乙醇)。 3、通過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結果為:所有單元的危險等級均為“一般危險”或“稍有危險”,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 符合性評價結果匯總: 1、企業在選址、廠址的周邊環境、工程地質、水文氣象、交通運輸、物資供應等方面條件良好,符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 2、該公司成立了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建立了安全生產網絡,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編制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切合實際,可以滿足正常安全生產的要求,但企業需加強管理制度的執行力度,特別是涉及特殊作業需落實作業審批,并存檔記錄。 3、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企業采用的生產工藝、設備設施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設備設施配置了一定的安全措施,特種設備辦理了登記使用證,但需要完善不符合項的整改,并加強日常的維護及保養。 4、該公司員工能夠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企業應完善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相關培訓取證工作。 5、該公司總平面布置、道路運輸可以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6、企業現有的供電、給排水、供熱、供氣能滿足生產的實際需要,但需要完善消防設施不符合項的整改。 綜上所述,江西盛翔制藥有限公司對本報告中評價組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進行了部分整改,但還存在以下不合規的整改事項需完善(見下表.3-1)。企業在今后的生產過程中應并不斷加強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將安全風險控制在可接收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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